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JTZFCG-2026-50号

二、项目名称

金塔县民政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共和街10号 198,500.00元 92.60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451,500.00元 82.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金塔县民政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一包):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金塔县民政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一包 根据甲方要求 根据甲方要求 按合同约定执行 合格 198,500.00 合同包2(金塔县民政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包): 服务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其他服务 金塔县民政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包 根据甲方要求 根据甲方要求 按合同约定执行 合格 451,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燕 、 刘伟穆 、 何飞(采购人代表) 、 薛丽丽 、 王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小写:¥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设施租赁费¥1080.00元(大写:壹仟零捌拾元整)由代理机构先行支付,后期凭发票向中标单位报账,实际产生的专家评审费由代理公司先行垫付,后期凭发票向采购单位报账。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金塔县民政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一包): 400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合同包2(金塔县民政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包): 400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金塔县民政局 地址: 金塔县解放路68号 联系方式: 18093781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金塔县城市社区航天大道75号1-1二楼 联系方式: 13893742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强 电话: 13893742555 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1日 相关附件: 金塔县民政局金塔县民政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