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800-02972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妇科影像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3000.00 最高限价(元):553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品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4K宫腔镜及配套手术器械 1 套 1.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1台: 1.1面板电容触控按键。 1.2图像传感器尺寸:≥1/1.8英寸。 图像传感器类型:16:9 CMOS Sensor ▲1.3水平分辨率:中心分辨率≥1800线。 ★1.4分辨率: ≥ 3840(H)×2160(V)(830万画素)。 1.5扫描方式:逐行扫描。 1.6信噪比 >45dB ▲1.7主机功能:≥六种手术模式。 1.8手动白平衡锁定。 1.9具有放大功能。 具有图像冻结功能。 带亮度调节功能。 1.10有视频录制。 1.11图像抓拍。 1.12电缆长度:≥2.9米。 主机带有USB接口,可接U盘存储病例。 1.13输出:2xHDMI(4K); 1xDVI(1080P) ★1.14输出设备:采用4K监视器。 ▲1.15摄像头带一键对焦或者旋转对焦功能。 ▲1.16摄像头防水。 ▲1.17要求设备生产日期为距开标时间6个月内生产、且设备使用期限(或失效期限)≥6年。(提供医疗器械说明书或铭牌标签照片作为佐证材料) 2.监视器1台: ★2.1尺寸:≥32寸。 ★2.2最大分辨率:≥4096×2160@60Hz 2.3显示区域:≥697.96×368.06mm 2.4响应时间:≤10ms 2.5要求为显示表面,全贴合外观、防指纹≥+98%高透光率防护玻璃。 2.6刷新率:≥60Hz 2.7图像比例:全屏 /自动 /4:3 /5:4 /16:9 /1:1可选。 3.医用冷光源1台: 3.1灯泡:≥100W (LED) 3.2显色指数:Ra≥90 ▲3.3色温:3000K-7000K 3.4运行模式:连续运行。 3.5电源方式:稳压宽电源开关电源。 ★3.6灯泡寿命:≥1万小时。 ★3.7亮度调节:可调带亮度指示。 3.8导光束直径≥4mm 导光束长度≥2000mm 4.宫腔镜及配套手术器械 1套 ★4.1视向角:≤12° 4.2视场角:≥80° 4.3插入部工作长度:≥236mm ▲4.4镜管参数:小号外径≤φ4.8可通器械≥φ1.6,中号外径≤φ5.0可通器械≥φ1.8,大号外径≤φ5.5可通器械≥φ2.1 4.5配备高性能的独立成像系统,清晰观察到宫腔内微小的病变组织。 4.6可用于治疗多种宫腔疾病,诸如子宫肌瘤、息肉、粘连、畸形,以及处理异物残留等问题。 4.7可配最小外径为≤φ4.8的外鞘,避免扩宫。 ★4.8可360°旋转,防止管路缠绕。 ★4.9可连续灌流,视野清晰。 4.10要求插入部前端采用圆滑无创设计,降低对宫颈口的损伤,更易进入宫腔。 ▲4.11要求内置单向阀,可自动闭合操作通道,与器械包裹紧密,有效降低气栓几率。 4.12带有器械用工作通道,可通过单开剪刀、活检钳、鼠齿抓钳等器械。 4.13带有独立进出水通道。 4.14要求内镜采用特殊光学涂层技术,提高图像清晰图,减低反光,减轻视觉疲劳。 ▲4.15要求仅由内窥镜和镜鞘两部分组成,组装方便,易于清洁和消毒。 4.16要求内窥镜和镜鞘可分开检修,降低维护成本。 ▲4.17一镜多鞘。 ★5.配置: 内窥镜图像显示系统1台、高清摄像头1个、监视器1台、医用冷光源1台、导光束1条、台车1台、内窥镜1条、镜鞘1个、尖头单剪1把、异物钳1把、活检钳1把。(响应即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当供应商为生产或制造商时:对于Ⅰ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范围包括所投的医疗器械);对于Ⅱ类、Ⅲ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范围包括所投的医疗器械); (2)当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对于Ⅱ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范围包括所投的医疗器械);对于Ⅲ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范围包括所投的医疗器械); (3)对于Ⅰ类医疗器械,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对于Ⅱ类、Ⅲ类医疗器械,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1日19时00分至2026年07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评审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须设置打开密码后提交邮箱lngczbyxgs@163.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9039632进行咨询。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开标大会期间,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投标人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开标当日,投标人必须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对投标文件澄清要求,将采用电话通知;如因投标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方式: 0417-2955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23398678 邮箱地址: lngczbyxgs@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桐博、郭琳、王天甲、崔岩、郭志权(代理机构) 电 话: 024-2338924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