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TC【2026】CG1039-1号
二、项目名称
梅墟街道原“春和工业园”地块房屋拆除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3762958(元)综合折扣率:90% 宁波盛世丰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江南路598号<8-28>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梅墟街道原“春和工业园”地块房屋拆除工程 梅墟街道原“春和工业园”地块房屋拆除工程 提供梅墟街道原“春和工业园”地块房屋的拆除、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围墙封闭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具体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 付坚斌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浙233201620230176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振奋,许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建乔,谷新刚,王捷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费率标准下浮10%并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取费基数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供应商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该费用。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640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梅墟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宁波高新区梅墟街道枫香路37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朱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1877394 质疑联系人: 许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8487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燕平、许丹、吴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031582,13157499807 质疑联系人: 孔佳钰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0315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传 真: / 联系人 :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288727 附件信息: 春和工业园地块房屋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稿0709.docx 190.1K 中小企业声明函—盛世丰.pdf 248.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