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ZJZC-261090-1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宁波市康复医院医疗设备(第一期)采购项目(重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3 报价:35000(元) 宁波覃柘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聚才路799号3号楼4011-2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1 物理治疗类(光\电刺激类)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2 物理治疗类(力学类)-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生命支持类-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 生命支持类-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 广州费雪派克 PT101AZ 1台 35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晓锋(第1、2、3标项采购人代表),柴宁柳,王凌波,张亚海,王志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计取,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52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康复医院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桑田路50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857489 质疑联系人: 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812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37号(12-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蒋敏敏、叶子恒、闻一帆、王豪迪、林叶、李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179081 质疑联系人: 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 0574-278206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 联系人 : 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388399 附件信息: ZJZC-261090-1 2026年宁波市康复医院医疗设备(第一期)采购项目(重发)【定稿】.doc 1.0M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167.9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04.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