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10000000260311191210-00331831
二、项目名称
机动车号牌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备注 1 机动车号牌 50162650.00元 上海沪公交通标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长逸路250号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机动车号牌 大型车号牌 / 440*140mm 440*220mm 40000 67.00 1 机动车号牌 新能源号牌 / 480*140mm 380000 64.00 1 机动车号牌 挂车号牌 / 440*220mm 8000 35.00 1 机动车号牌 小型车号牌 / 440*140mm 400000 56.00 1 机动车号牌 摩托车号牌 / 220*140mm 20000 24.00 1 机动车号牌 低速车号牌 / 300*165mm 50 53.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树春,袁心慰,章兴荣,梁甦,朱英,徐祖明,徐新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5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机动车号牌应该在本省(区市)行政辖区内备案的号牌制作中心来制作,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6年2月29日发布的《关于实施行业标准<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的通知》中规定:2016年10月1日起发放的号牌必须有生产序列标识,机动车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必须实现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联网。在上海市,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且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联网,能获得生产序列标识的,只有上海沪公交通标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沪公交通标志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制作、监管流程、配套服务和售后服务详细完善,主要生产设备较齐全,人员配置较合理,专家组一致同意上海沪公交通标志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成交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公安局(主管) 地 址: 无 联系方式: 021-28953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虹口区大名路108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01室 联系方式: 17717346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老师、施老师 电 话: 17717346959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 59.6K 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143.8K 采购文件附件: 机动车号牌.pdf 1.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