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ZJSX[2026]059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下应街道办事处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重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肉食类:16(%),鲜蔬类:30(%),水果类:25(%),熟食类和豆制品类:25(%),其他类 (水产类、冰冻类、家禽类、蛋类、 干货类、酸奶类、大米类、油、调料类):18(%) 宁波市绿盛菜篮子商品配送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林牧场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下应街道办事处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重发)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下应街道办事处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重发)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蓓,杨丽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秋霞,张立明,罗永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依据总金额计算后,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下应街道办事处 地 址: 下应街道湖下路147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8491067 质疑联系人: 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84921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华贸总部壹号1107室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88313790 质疑联系人: 虞佳盛 质疑联系方式: 8831379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 传 真: / 联系人 :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