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30726261120090000002-JHCGP202605011

二、项目名称

2026年浦江县浦阳江堤防安全鉴定及勘测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570000(元) 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清江路185号 84.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6年浦江县浦阳江堤防安全鉴定及勘测项目(第二次) 2026年浦江县浦阳江堤防安全鉴定及勘测项目(第二次)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堤防安全鉴定的全部工作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佳隆,胡银藏(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灿灿,方仁燕,黄旭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类标准计取并经金华网上超市平台竞价结果,按收费标准的55%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470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浦江县河湖管理中心 地 址: 浙江省浦江县仙华路298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967954920 质疑联系人: 冯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4209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浦江县浦南街道枫井东路712号 传 真: 0579-84513080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868981274 质疑联系人: 胡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1588895816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传 真:/ 联 系 人: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 附件信息: 2026年浦江县浦阳江堤防安全鉴定及勘测项目(第二次).docx 2.0M 中小企业声明函 224.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