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2026NBHSWCS285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度海曙区石碶街道零星违章建筑拆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费率)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98.2(%) 宁波中鸿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春华路1673-3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2026年度海曙区石碶街道零星违章建筑拆除项目 2026年度海曙区石碶街道零星违章建筑拆除项目 2026年度海曙区石碶街道零星违章建筑拆除项目,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年(合同未到期但服务总金额达到80万元(含)时,合同自行终止。) 详见相关文件 详见相关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进波(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柯哲昌,沃连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浙价服[2003]77号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招标费率标准的80%收取,根据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9427.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食品街1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夏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3863573 质疑联系人: 龚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8260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锦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金隅大成时代5号楼4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27617883 质疑联系人: 王亦武 质疑联系方式: 0574-276178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2楼 传 真: / 联系人 :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7297540 附件信息: 发布稿-2026年度海曙区石碶街道零星违章建筑拆除项目-磋商文件.doc 656.2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62.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