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
编号 : BZLX2026CG580号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中医院眼科科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合肥瑞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凤阳路恒丰大厦 A2012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 壹佰壹拾叁 万元 整 ( 113 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超广角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品牌: 微清 规格型号: CSLO 数量: 1台 单价: 480000.00 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叶胜明、李影、张荔虹、程艳慧、关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 16430.00 元,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 6 年 6 月 25 日 3.开标日期:202 6 年 7 月 21 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 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项目负责人:无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 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至 202 6 年 7 月 31 日止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号 ; 联系电话: 0551-62220155。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0558-8807021。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 中小企业声明函、业绩 、评审得分与排序 和 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分项报价表 、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附件信息: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业绩、评审得分与排序和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分项报价表、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中标结果公告 1-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