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6747 项目名称:退休人员节日走访慰问物品采购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保温杯 采购数量:20000个 引用标准: 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 GB 4806.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技术参数
一、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保温杯 容量:300–500mL(含边界值) 样式:直身杯,内胆、外壳均为直筒食品级高硼硅玻璃,杯身内外通体双层玻璃中空隔热结构,储水涉水内壁全部为高硼硅玻璃。 采购需求说明:本产品专供退休人员日常饮水、泡茶使用,老年群体对金属材质存在顾虑,玻璃无金属离子析出、杯内茶汤水量直观可见,更适配老年人群使用习惯。
二、材质与安全
1.内胆:食品级高硼硅玻璃,符合GB 4806.5-2016;无明显大气泡、裂纹、结石,重金属析出达标,耐受沸水冲泡,无有害物质迁移。 2.外壳:食品级高硼硅玻璃,与内胆同源材质,内外双层同质玻璃;外观完好,无批量开裂、爆点、明显色差,允许行业正常细微工艺瑕疵、表层细微水波纹。 3.杯盖(含内塞):主体食品级 PP 材质(符合 GB 4806.7-2023)或食品级 304 不锈钢(符合 GB 4806.9-2016)均可;不含双酚 A,耐热≥100℃;开合五金配件材质不限。 4.密封圈:食品级硅橡胶,符合GB 4806.11-2023,无异味、可拆卸、耐高温不老化。 5.茶隔(选配):食品级304不锈钢材质,符合GB 4806.9-2023。
三、保温性能
1.测试方法执行 QB/T 5991—2024《保温容器 保温效能测试方法》; 测试环境:22±2℃室温,装满 95℃±2℃热水,旋紧杯盖密封静置测试。 2.功能要求:产品为双层真空中空隔热结构,具备长效保温效果;盛装沸水6小时保持温热,12小时内水温可正常饮用,无快速失温现象。 3.安全性能:盛装沸水无炸裂、无渗漏;耐热、密封、食品接触安全全部依据 GB 4806 系列国家食品安全强制标准执行。
四、结构与工艺
1.杯体结构:内外双层同质高硼硅玻璃中空隔热结构,真空、干燥中空工艺均认可;内胆、外壳均为直筒成型;夹层轻微起雾、低温凝露属于行业正常现象,不作不合格判定。 2.加工工艺:杯口圆滑倒角,无锐边割手;成型工艺不限,允许正常工艺纹路。 3.密封:360°防漏,倒置、倾斜、摇晃无滴水渗漏;杯盖螺纹咬合顺畅,无滑丝、崩牙故障。 4.玻璃稳定性:正常加注饮用水、茶水无自爆、开裂;满足日用玻璃常规退火工艺要求即可。
五、外观与包装
颜色:杯身透明,杯盖黑色、灰色、银色等常规色任选。 印刷:可印制采购人 LOGO,丝印、激光雕刻均可,印刷辅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包装:独立中性纸盒包装,标配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运输破损率≤0.5%,超出部分供应商无偿补齐。
六、质量与服务相关要求
1.投标产品杯身内外全玻璃涉水部件执行GB 4806.5系列国标,塑料、橡胶配件执行对应食品安全国标。 2.检测报告:供货时提供CMA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覆盖玻璃迁移、双酚A、橡胶迁移、密封、保温核心项目;无需提供专项定制检测报告。 3.质量保证期:货物签收日起12个月。质保范围:产品自爆、漏水、配件断裂、异味超标;人为磕碰破损不在质保范围内。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6个月内送货(最快1个月内,最迟6个月内,具体时间按采购方最终确定时间)。 5.交货地点:按采购方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指定数量,分1-3批完成货品送货(约120个点,含新民、辽中、康平、法库)。 6.付款方式及条件: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100%。 7.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中标单位提供所投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备查,以供验收使用。 验收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8.其他要求: (1)货物交付后至质保期满,采购人可对各批次已交付货物开展随机抽查;实施抽检前采购人提前 3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中标人到场见证抽样,中标人须派人员到场见证抽样并提供全套产品资质;中标人收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采购人安排2名工作人员共同抽样并全程录像存档,该抽样记录与双方共同在场见证形成的记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检测依据招标文件、合同及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执行:抽检合格,全部检测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初检任一指标不合格,中标人承担初检、复检全部检测费及退换、整改产生的全部成本。中标人可在收到书面检测报告 3 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质量判定依据;复检仍不合格的,直接认定该批次货物质量不合格,采购人可暂缓支付对应批次货款,要求中标人限期更换全部合格货物,并计收合同约定的质量违约金。 (3)中标人存在多次抽检不合格、以次充好、恶意阻挠抽查、伪造产品资质材料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付全部剩余货款,并将其违约失信行为报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记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档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6个月内送货(最快1个月内,最迟6个月内,具体时间按采购方最终确定时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640000.00 最高限价(元):164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电子血压计 采购数量:16400台
一、引用标准
1. YY 9706.230-2023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0部分:自动无创血压计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2. GB 9706.1-2020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3. JJG 692-2010 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检定规程 4. GB 4943.1-2022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
二、基本信息
1. 产品名称:电子血压计 2. 产品类型:上臂式 3. 产品资质:第二类医疗器械,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三、技术参数要求
1. 测量原理:示波法测量,符合 YY 9706.230-2023及 JJG 692-2010 要求。 2. 测量范围:收缩压 0~299mmHg,舒张压 0~299mmHg,脉率 40~180次/分钟。 3. 测量精度:静态压力误差≤±3mmHg;脉率误差≤±5%或±2次/分钟。 4. 适用臂围:成人常规臂围 22cm~32cm。 5. 加压方式:自动加压、自动排气,具备超压自动快速放气保护功能。 6. 显示方式:LCD数字液晶显示,数值清晰易读。
四、功能配置要求
1.一键启动测量,操作简便 2.具备心律不齐提示功能 3.具备自动关机节能功能 4.测量数据存储组数≥30 组 5.供电:支持干电池,可兼容外接 DC 电源,符合 GB 4943.1-2022
五、结构与工艺要求
1.外壳安全无毒,表面光滑无毛刺、无尖锐边角 2.袖带柔软透气、低敏亲肤,拆装便捷 3.整机运行稳定,无异常噪音,按键灵敏 4.电气安全与电磁兼容符合 GB 9706.1-2020、YY 9706.230-2023
六、外观与包装要求
1.外观:简约常规、通用色系,无划痕、无变形、无色差 2.包装:独立原厂中性包装,完好无破损 3.配件:主机、袖带、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齐全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八、质量与服务相关要求
1. 产品完全符合 YY 9706.230-2023、GB 9706.1-2020、JJG 692-2010、GB 4943.1-2022 标准要求,为全新原厂正品,无拆封、无返修、无翻新。 2. 整机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3. 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中标后供货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 4.质量保证期:货物签收日起12个月。确保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享受保修服务。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6个月内送货(最快1个月内,最迟6个月内,具体时间按采购方最终确定时间)。 6.交货地点:按采购方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指定数量,分1-3批完成货品送货(约120个点,含新民、辽中、康平、法库)。 7.付款方式及条件: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100%。 8.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9.其他要求: 货物交付后至质保期满,采购人可对各批次已交付货物随机抽查,抽查可不予提前告知中标人。中标人须派人员到场见证抽样并提供全套产品资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采购人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共同抽样并全程录像存档,该抽样记录与双方共同在场见证形成的记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检测依据招标文件、合同及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执行:抽检合格,全部检测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初检任一指标不合格,中标人承担初检、复检全部检测费及退换、整改产生的全部成本。中标人可在收到书面检测报告 3 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质量判定依据;复检仍不合格的,直接认定该批次货物质量不合格,采购人可暂缓支付对应批次货款,要求中标人限期更换全部合格货物,并计收合同约定的质量违约金。 中标人存在多次抽检不合格、以次充好、恶意阻挠抽查、伪造产品资质材料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付全部剩余货款,并将其违约失信行为报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记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档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6个月内送货(最快1个月内,最迟6个月内,具体时间按采购方最终确定时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001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002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无。002包: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