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无锡鼎丰膳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1320214MA1R6RFT2N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春阳东路91号 88.45(均分制) 32%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新吴交警大队六中队 2026至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优惠率:3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映红、许伟(采购人代表)、罗萍、高庆菊、朱永坚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采购 人支付, 采购代理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以 中标价为基数,按下列费率 打七折 计取: 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1.1%。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2200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梅村街道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308 联系人:吴庆凡 联系电话:0510-88153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8号楼6楼8603 联系人:顾昱昂、胡杰(经办人)、吕红菲 联系电话:0510-82830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昱昂、胡杰(经办人)、吕红菲 电话:0510-8283005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采购包1(无锡鼎丰膳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214-PXGJ-G2026-0031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