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苏州市天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91320505740695848D 苏州高新区嵩山路218号 99.3(均分制) 20%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苏州市天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91320505740695848D 苏州高新区嵩山路218号 99.3(均分制) 20% 采购包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苏州市天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91320505740695848D 苏州高新区嵩山路218号 99.1(均分制) 20% 采购包4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苏州市春晖堂药业有限公司 913205061379916343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桥开发区刘庄路8号 98.1(均分制) 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一标段代加工服务(代煎汤剂、熬膏等) 服务范围:须提供中药饮片,并进行代配、代煎、熬膏、磨粉、制丸等服务,免费提供包装袋。 服务要求:应确保用于代加工服务的中药饮片质量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标准,且达到医院使用中药饮片质量的要求,能接受各级部门及医院的检查。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以合同起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名称:二标段代加工服务(四季膏方) 服务范围:须提供中药饮片进行四季膏方的代加工服务,免费提供包装袋。 服务要求:应确保用于代加工服务的中药饮片质量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标准,且达到医院使用中药饮片质量的要求,能接受各级部门及医院的检查。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以合同起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名称:三标段实体库房配送服务(一) 服务范围:供应的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中药饮片炮制规格应依照院方用药习惯和招标要求执行;药材不得出现霉变、虫蛀、变色、走油、酸败等现象。有效成分、含水量、杂质、灰分、非药用部位、辅料、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等应符合标准要求;饮片外观整洁,不得出现碎颗粒太多的情况;中药饮片必须包装严密,基本要求: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在每件包装上须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装量)、产地、供应单位(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质量合格标志等。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以合同起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名称:四标段实体库房配送服务(二) 服务范围:供应的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中药饮片炮制规格应依照院方用药习惯和招标要求执行;药材不得出现霉变、虫蛀、变色、走油、酸败等现象。有效成分、含水量、杂质、灰分、非药用部位、辅料、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等应符合标准要求;饮片外观整洁,不得出现碎颗粒太多的情况;中药饮片必须包装严密,基本要求: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在每件包装上须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装量)、产地、供应单位(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质量合格标志等。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以合同起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玉珍、李云、葛自力、宋世良、张学亮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的收取按 以下收费标准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预算金额 100万(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5%; 预算金额 100万以上-500万(含)部分费率为1.1%; 预算金额 500万以上-1000万(含)部分费率为0.8% 预算金额 1000万以上-5000万(含)部分费率为0.5% 预算金额 5000万以上部分费率为0.25% 第一标段服务费金额:41400元 第二标段服务费金额:7500元 第三标段服务费金额:33700元 第四标段服务费金额: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江苏盛泽医院 单位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西路1399号 联系人:李腾云 联系电话:0512-63097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沈超、吕兆莉、吴帆 联系电话:0512-69165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超、吕兆莉、吴帆 电话:0512-6916561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采购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包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包4(苏州市春晖堂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0509-SZWK-G2026-0177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苏州市天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包3(苏州市天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2(苏州市天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