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警用专业训练设备(无人机)采购项目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6年07月27日 13时16分59秒 废标情形: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8条第(1)项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左志伟、于霞、李卉、张秀荣(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警用专业训练设备(无人机)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95号 联系方式:15754216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八家子街道人民路39号5楼 联系方式:0412-5261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云鹏 电 话:0412-5261330

十、附件

采购文件: 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警用专业训练设备(无人机)采购项目.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