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6-2026-003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岭山镇实验小学2026年扩班设施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删除招标(采购)文件中笔误处并修正及对付款方式添加备注说明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采购需求”的 主要商务要求 的 “ 付款方式 ” 由原来的 “ 1 期:支付比例 100%, 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照财务规定和财政支付流程办理付款,支付期限为审批通过后 15 个工作日内。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修 改为如下: 1 期:支付比例 100%, 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照财务规定和财政支付流程办理付款,支付期限为审批通过后 15 个工作日内。 ( 注: 1 、 支付期限为审批通过后 15 个工作日内 , 是指采购单位对货物验收合格后、收到中标人 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增值税发票 审核无误后 15 个工作日内 支付 。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请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2 、若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则按如下支付: 合同签订且在收到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预付款给中标人。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支付实际供货货款的 70% 。中标人须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请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及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莞市大岭山镇实验小学 地 址: 东莞市大岭山镇拥军路188号 联系方式: 0769-83358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段33号方中金澳花园A座六楼623室 联系方式: 13380110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工 电 话: 13380110202 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7日 相关附件: 大岭山镇实验小学2026年扩班设施设备项目招标文件(2026072701).zip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 表4-1-2.xlsx 表4-1-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