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N5101012026000714
二、项目名称
办公办案场所租赁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四川天府新区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汉州路1111号 12,863,508.00元 办公办案用房租赁服务(单价):70元 98.6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天府新区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1020000 C21020000 房屋租赁服务 办公办案用房租赁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用房租赁 在租赁服务期间内,中标供应商承担出租房屋的质量安全责任,且不得将该标的物同时租给第三方等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以实际入驻使用时间为准)。(每年度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详见“考核标准”) 所租赁场地无诉讼、无债权债务争议;不动产权证书状态正常,未查封、扣押、冻结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凯 、 廖其会 、 胡渝萍 、 赵宗莉 、 陈慧莲(采购人代表) 、 宋霄翔(采购人代表) 、 周冬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6.1327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编号:51010026210200052493。 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成都市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11/12层。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天津路东段1099号 联系方式: 宋老师 028-67177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13111881257、18628225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宇、贺洋、谢熙、李秋湘 电话: 13111881257、18628225350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7月08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办公办案场所租赁项目(N510101202600071420260611001)-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