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C2026-0051 项目名称: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12,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料 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一包 89(吨) 详见采购文件 1,112,5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5天。 合同包2(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37,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料 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二包 83(吨) 详见采购文件 1,037,5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5天。 合同包3(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2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料 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三包 82(吨) 详见采购文件 1,025,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5天。 合同包4(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四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62,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料 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四包 85(吨) 详见采购文件 1,062,5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5天。 合同包5(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五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62,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其他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料 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五包 93(吨) 详见采购文件 1,162,5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合同包2(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合同包3(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合同包4(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四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合同包5(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五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2(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3(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4(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四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5(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五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至 2026年08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7071。(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原分中心第一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网络递交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无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qysggzyjy.cn/f)进行注册,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所投标包采购文件, 并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政府采购投标工具后方能打开,请供应商前往甘肃中工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在“下载中心”菜单栏下载“政府采购投标工具包”,如有疑问请拨打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电话 400-6123434。 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 4.信用查询网址: ①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qysggzyjy.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镇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农牧大厦7楼 联系方式: 0934-7121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甘肃宸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农牧大厦7楼 联系方式: 18152264300/15352099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金堂 电话: 0934-7121391 甘肃宸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8日 相关附件: 2026年度镇原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包1)采购文件(2026072801).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