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SDGP371427000202602000025
二、项目名称
夏津县农业农村局夏津县扶贫大棚农业保险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街道办事处康博大道932号恒嘉商务中心四层406室 276,659.98元 83.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夏津县农业农村局夏津县扶贫大棚农业保险项目): 服务类(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保险服务 夏津县农业农村局夏津县扶贫大棚农业保险项目 夏津县农业农村局夏津县扶贫大棚农业保险项目 夏津县农业农村局夏津县扶贫大棚农业保险项目 1、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1年理赔追溯至2026年6月1 日。2、保险内容:根据选择的分档标准对墙体棚架、保温被、棚膜及棚内作物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进行分项赔偿。2.1火灾、爆炸;2.2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2.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2.4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2.5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保险期限为1年,理赔追溯至2026年6月1日 项 1、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2、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3、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因客观原因导致保险人未能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的,应与被保险人商定合理期间,并在商定期间内作出核定。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4、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276,659.98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郑伟 评审专家: 张立群 、 陈世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夏津县农业农村局夏津县扶贫大棚农业保险项目:50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夏津县农业农村局夏津县扶贫大棚农业保险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综合得分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 通过 通过 83.50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 通过 通过 69.13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 通过 通过 68.82 未成交供应商未成交原因: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 :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 : 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夏津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 夏津县锦纺街12号 联系方式: 1855340977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德州嘉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大学西路1156号 联系方式: 0534-2681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经理 电话: 0534-2681636 德州嘉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9日 相关附件: 业绩加分项.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开标记录表.pdf 劳务报酬支付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