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LCZ[GK]2026006 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OCT(光学相干断层扫描设备)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41,000.00元 采购包1(电脑视野计、干眼分析仪、角膜地形图): 采购包预算金额: 693,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9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0400-医用光学仪器 电脑视野计 1(台) 否 1.支持多种视野检测模式; 2.支持数据自动分析、生成报告,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198,000.00 工业 1-2 A02320400-医用光学仪器 干眼分析仪 1(台) 否 1.可全面检测泪膜破裂时间、泪液分泌量、睑板腺形态; 2.检测过程无创、舒适、耗时短; 3.可自动生成报告,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400,000.00 工业 1-3 A02320400-医用光学仪器 角膜地形图 1(台) 否 1.具备高分辨角膜扫描能力,可精准绘制角膜形态; 2.扫描速度快,支持三维成像于数据量化分析; 3.设备校准简单,稳定性强,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95,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 采购包2(OCT(光学相干断层扫描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 7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320400-医用光学仪器 OCT(光学相干断层扫描设备) 1(套) 否 1.高分辨率光学断层扫描能力; 2.扫描速度快,无创无辐射,支持三维成像与分层分析,提供量化诊断指标,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75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 采购包3(综合验光仪、眼前段照相机、视网膜视力筛查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 29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9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02320400-医用光学仪器 综合验光仪 1(台) 否 1.配备齐全的验光镜片与调节功能,验光结果精准; 2.操作灵活,调节顺畅,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165,000.00 工业 3-2 A02320400-医用光学仪器 眼前段照相机 1(台) 否 1.清晰拍摄眼睑、结膜、角膜、虹膜等眼前节; 2.操作简单,成像快速,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85,000.00 工业 3-3 A02320400-医用光学仪器 视网膜视力筛查仪 1(台) 否 1.可快速、无创筛查; 2.操作简便,设备便携性好。 48,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3: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7-29 至 2026-08-0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19 09:30: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4层1403开标室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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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福州市中医院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坂中路566号 联系方式: 0591-8752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立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4层1403单元 联系方式: 0591-87525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都、黄涓珉、李心洁、高宇杭 电话: 0591-8752516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立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立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9日 相关附件: 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OCT(光学相干断层扫描设备)等)([350101]LCZ[GK]202600620260727001)-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