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6-01075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巡防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巡防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3,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移动通信(网)设备 PDT数字集群基站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472,230.00 - 1-2 移动通信(网)设备 PDT数字集群对讲机 600(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64,150.00 - 1-3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耳机 5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61,875.00 - 1-4 执法记录仪 可视化执法记录仪 100(台) 详见采购文件 156,500.00 - 1-5 其他服务 技术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45,245.00 -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自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财务报表、业绩、人员和合同等。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巡防装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巡防装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②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对自身单位资料盖章或签字以及招标文件另外规定需由牵头方和成员方盖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至 2026年08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一楼开标室(1)(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600/index)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 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联系方式: 0757-88828485-85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联系方式: 0757-88630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小姐 电 话: 0757-88630279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9日 相关附件: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巡防装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72901).zip 招标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代理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