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6]-00101号-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41页,评标办法中“3.3.3.5锅炉工人员(2.5分)”。 3.3.3.5锅炉工人员(2.5分)。拟派驻本项目的锅炉工人员从业年限在3年以上(含3年)的每有一人计0.5分;本项最高计2.5分。(须附拟派驻锅炉工人员的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从业年限以发证时间起开始计算,否则不予认定) 3.3.3.5锅炉工人员(2.5分)。拟派驻本项目的锅炉工人员从业年限在3年以上(含3年)的每有一人计0.5分;本项最高计2.5分。(须附拟派驻锅炉工人员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从业年限以发证时间起开始计算,否则不予认定) 2 招标文件第59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八、拟派驻本项目锅炉工人情况表”下面注意事项

注:此表后须附拟派驻本项目的锅炉工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用于评审计分的人员须提供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局)核发的锅炉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此表后须附拟派驻本项目的锅炉工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用于评审计分的人员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锅炉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变更文件未涉及的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本次变更以附件形式同步上传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地 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理委员会5号楼513室。 联系方式: 0431-88690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梅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23室。 联系方式: 0431-84573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超 电 话: 0431-84573722 初审: 王超 复审: 钟超 终审: 徐洪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