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榆中财采备字[2026]0050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榆中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2026年度兰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程序P27页3.4评标注意事项(1)必须落实的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P29页评分办法资格审查、政策优惠认定予以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无。,更正为:合同包(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一 ) 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评标程序P27页3.4评标注意事项 (1)必须落实的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小微企业(含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即: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扣除比例为12%。 更正为: (1)必须落实的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小微企业(含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即: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 %。 ( 二 ) 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评标程序P29页评分办法资格审查 1.评审内容: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符合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记录 评审标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2.评审内容:营业执照 评审标准 :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评审内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记录 评审标准: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4.评审内容:资格承诺声明函 评审标准: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5.评审内容: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评审标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 1.评审内容: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符合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记录 评审标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2.评审内容:营业执照 评审标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评审内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记录 评审标准: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4.评审内容:资格承诺声明函 评审标准: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5.评审内容: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评审标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6.评审内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评审标准: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原采购文件P29页评分办法政策优惠认定 评审环节:政策优惠认定 标准:符合小微企业认定(非联合体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微企业),给予报价扣除 12% 更正为: 评审环节:政策优惠认定 标准: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北路157号 联系方式: 0931-7821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甘肃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1号陇鑫大厦第16层05号 联系方式: 17393143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宏亮 电话: 17393143949 甘肃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30日 相关附件: 榆中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2026年度兰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包1)采购文件(20260730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