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东政采公招(服务)2026-15号 项目名称: 公安监控网络及道路交通安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网络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元): 28205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公安监控网络及道路交通安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网络租赁项目(包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3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公安监控网络及道路交通安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网络租赁项目(包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317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服务期:项目总服务期3年,本次采购服务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特殊行业外)。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至 2026年08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 海东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东市公安局平安公安分局 地 址: 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333号 联系方式: 13519720807 联系人:俞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海东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东) 地 址: 海东市乐都区南凉大街海东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 联系方式: 0972-8261208 项目联系人: 马老师 附件信息: 公安监控网络及道路交通安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网络租赁项目.docx 234.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