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XM-2026-005 项目名称: 伊宁市幼儿园、农村学前幼儿园、初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及援疆教师公寓所需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62463743 最高限价(元): 37478245.8,24985497.2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伊宁市幼儿园、农村学前幼儿园、初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及援疆教师公寓所需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7478245.8 单位: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一标段覆盖各学校及援疆教师公寓食堂米、面、油、肉、禽、蛋、糕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伊宁市幼儿园、农村学前幼儿园、初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及援疆教师公寓所需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4985497.2 单位: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二标段覆盖各学校及援疆教师公寓食堂蔬菜、水果、调料、副食品、水产、乳制品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合同截止日期,供货期原则为一年(除序号②特殊情况),① 对于原有食材供应服务合同在本合同生效前已到期的学校,供货期为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合同截止日期;②(特殊情况) 对于原有食材供应服务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到期时间晚于本合同生效日的学校,供货期为上一合同截止日期至本次合同截止日期。③中标人履约服务期间,若遇国家、自治区、伊犁州、伊宁市上级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出台政策调整,或发生学校撤并、停办、迁址、办学规模大幅缩减等校园布局重大变更情形,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提前 30 日向中标人出具书面终止告知函,供货款项按照中标人实际完成配送、验收合格的有效供货天数据实结算;因政策、校点调整产生的履约终止,甲方不承担合同违约金。④合同到期双方协商续签的,全部续签期间累计采购发生总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原预算金额的 10%。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项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除上述证件以外,肉类生产厂家或屠宰企业,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要求每批次货物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提供所投牛羊猪肉类产品的肉品品质有效期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标项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至 2026年07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10: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10: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伊宁市教育局 地 址: 伊宁市海棠路5号 联系方式: 17699399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旭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伊宁市汇鑫国际A座 联系方式: 15022887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丽敏 电 话: 15022887891 附件信息: 伊宁市幼儿园、农村学前幼儿园、初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及援疆教师公寓所需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pdf 928.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