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XCS-CG-GK-2026020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宣城(森林)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一期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供应商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 8 号 成交金额 : 990000.00元 评审报价: 99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 87.4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安徽省宣城(森林)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一期项目 宣城市 按采购人要 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按采购人要求 无
五、 评审专家名单
傅明宏 、 彭常福 、叶刚、罗双国、钱辉( 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120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宣城市鳌峰中路 6号 、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 12栋3楼,联系电话: 0563-3037256 、 0563-3828061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须 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 6号 联系方式: 0563-3037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 12栋3楼 联系方式: 0563-3828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刘工 电话: 0563-3037256、0563-382806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zip 2、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pdf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 7 月 31 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