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凌星公招(货物)2026-1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血液中心2026年度血袋制备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包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采购一览表中包二"ACP236解冻耗材"标注为不允许进口产品(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包二采购一览表)。 采购一览表中包二"ACP236解冻耗材"更正为允许进口产品(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包二采购一览表)。 2 包二本国产品标准及价格评审优惠适用性 统一适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库〔2025〕30号文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因包二现明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根据国办发〔2025〕34号文及财库〔2025〕30号文相关规定,包二不再适用本国产品标准认定及价格评审优惠(即不给予20%价格扣除)。供应商参加包二投标时,无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相关成本占比证明材料。供应商投报进口产品或国产产品均可,但均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统一按实际报价参与评审。 3 包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026年08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 包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至2026年08月18日09点3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招标文件中涉及本国产品政策的所有条款对包二自动失效。其他包次(包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青海省血液中心 地 址: 西宁市城北区永年街3号 联系方式: 0971-8290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城馨天悦3号楼2楼1024室) 联系方式: 0971-8211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刁女士 电 话: 0971-8211766 附件信息: 7.31审定稿(最终)--青海省血液中心2026年度血袋制备类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549.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