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梅塞尔气体产品(张家港)有限公司 91320592767399985J 江苏扬子江化学工业园长江路68号 74.68(均分制) 750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两院区医用液态氧供应项目 品牌(如有):梅塞尔气体 规格型号: 医用液氧浓度 ≥99.5% 数量: 两院区用量约 1800 吨 / 年,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服务期内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量为准(按实结算) 单价:750元/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方、夏磊、张建生、刘巧云、庄鹏飞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 预算 金额为基数 ,按 100 万以下 *1.5%*0.50 、 100 万元(含) —500 万元 *1.1%*0.50 计算, 5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0.8%0.50, 不足 3000 按 3000 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3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68号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19-88065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08室 联系人:窦文卓 联系电话:0519-85183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文卓 电话:0519-8518335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采购包1(梅塞尔气体产品(张家港)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400-CZJC-G2026-0041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