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73230-XM001 项目名称:2026年度财政资金购置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84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台/套) 采购包分品目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1-1 血液透析滤过机 3 60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 2-1 经颅磁刺激仪 1 40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自动封片机 1 30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 全自动清洗消毒机 2 56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 1 40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 全自动免疫印迹仪 1 30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3-1 光学电子一体阴道镜系统 2 50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2 射频消融治疗仪 1 40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3 点阵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1 37.5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4 超声波鼻炎治疗仪 1 68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 4-1 光学生物测量仪 1 70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2 心输出量测量仪 1 40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3 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 1 40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4 冠脉血流储备分数测定仪 1 40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5 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 1 60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6 微量元素分析仪 1 148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须提供书面声明和证明材料,其中: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8-03 至 2026-08-10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2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支持本国产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 / 年、预算金额为 / 万元、当年安排数为 / 万元。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4. 本项目资金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839970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侯雅雯、孙薇,010-81168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雅雯、孙薇 电 话: 010-8116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