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421125202601000517_三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6-00191
三、项目名称
浠水县北城实验小学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四包段)第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武汉亲兄弟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青龙分场陡马河汉口北现代工业园H4栋1-3层2室 中标(成交)金额: 57.736200 (万元) 综合评分法: 91.92(分) 货物类 名称:浠水县北城实验小学食堂设备设施及学生饮水机(四包段)第二次 品牌(如有):厨豪莱、 美时、王牌等 规格型号:定制/1500*600*250、RTP720型、BG-900E-4WT等 数量:1批 单价:577362.0元
五、评审小组成员
任重远,汪荣勇,刘亚华,陈军祥,彭生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6-08-03 2、评审地点: 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无 2、收费金额: 0.0000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5、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浠水县第三实验小学 地 址: 浠水县清泉镇镇中路122号 联系方式: 13409692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浠水县市民之家南三楼 联系方式: 13476766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生 电 话: 1340969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