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31456 项目名称:辽宁省2026年度水土保持工程核查评估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635000.00 最高限价(元):635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1、主要工作内容 (一)无人机核查 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含控制面积)核查数量按照批复任务的0.4倍进行测算,侵蚀沟治理项目按照1条侵蚀沟0.2平方公里进行测算。 1.2025年完工项目。2025年度省级核查未发现问题县(市、区),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随机抽查1条小流域的重点措施(任务约0.5平方公里),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随机抽查2条侵蚀沟。对于2025年度省级核查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总体措施完成率低于90%的,相关县(市、区)抽查2条小流域。其余县(市、区)随机抽查1条小流域、1个侵蚀沟项目区。 2.2026年在建项目。2026年小流域治理项目和黑土区侵蚀沟治理项目分别随机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地区各抽查1个小流域或1个项目区。小流域抽查0.6平方公里,侵蚀沟项目抽查2条侵蚀沟。 3.2024年项目复查。2024年项目核查总体措施完成率低于90%的3个县(市、区),复查其未完工工程量。 4.2024年项目追加核查。2024年项目总体措施完成率最低的4个县(市、区),其中1个县已全部核查外,不再追加核查任务,其余3个地区,昌图县、铁岭县、清河区新增抽查1-2个项目区。 (二)项目指导帮扶 中标单位负责聘请4名专家(前期工作、计划下达、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各1名),开展2个县的指导帮扶。具体承担专家在指导帮扶期间的专家费、交通费和住宿费。 2、项目范围 沈阳、锦州、铁岭等3市核查41.5平方公里以及法库县、开原市等有关2县(市、区)的指导帮扶。 3、质量要求 项目实施具体要求参照《水土保持信息管理技术规程》(SL/T341-2021)执行。 4、项目主要成果 无人机核查项目以市为单位整理成果报告。工程项目指导帮扶工作,聘请前期工作、计划下达、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专家,配合水保中心印发“一市一单”整改通知。 5、其他 承担无人机航测和遥感影像解译评估任务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确保无人机飞行高度、飞行区域、航测内容符合国家规定,保证飞行及航测安全,并按合同约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上述航测及解译分析任务。任务完成后应及时移交所有数据及材料,所有成果所有权归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所有。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成果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661000.00 最高限价(元):661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1、主要工作内容 (一)无人机核查 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含控制面积)核查数量按照批复任务的0.4倍进行测算,侵蚀沟治理项目按照1条侵蚀沟0.2平方公里进行测算。 2025年完工项目。2025年度省级核查未发现问题县(市、区),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随机抽查1条小流域的重点措施(任务约0.5平方公里),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随机抽查2条侵蚀沟。对于2025年度省级核查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总体措施完成率低于90%的,相关县(市、区)抽查2条小流域。其余县(市、区)随机抽查1条小流域、1个侵蚀沟项目区。 (二)项目指导帮扶 中标单位负责聘请4名专家(前期工作、计划下达、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各1名),开展2个县的指导帮扶。具体承担专家在指导帮扶期间的专家费、交通费和住宿费。 2、项目范围 抚顺、阜新等2市核查43.2平方公里以及清原县、阜新县等有关2县的指导帮扶。 3、质量要求 项目实施具体要求参照《水土保持信息管理技术规程》(SL/T341-2021)执行。 4、项目主要成果 无人机核查项目以市为单位整理成果报告。工程项目指导帮扶工作,聘请前期工作、计划下达、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专家,配合水保中心印发“一市一单”整改通知。 5、其他 承担无人机航测和遥感影像解译评估任务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确保无人机飞行高度、飞行区域、航测内容符合国家规定,保证飞行及航测安全,并按合同约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上述航测及解译分析任务。任务完成后应及时移交所有数据及材料,所有成果所有权归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所有。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成果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599400.00 最高限价(元):5994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1、主要工作内容 (一)无人机核查 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含控制面积)核查数量按照批复任务的0.4倍进行测算,侵蚀沟治理项目按照1条侵蚀沟0.2平方公里进行测算。 1.2025年完工项目。2025年度省级核查未发现问题县(市、区),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随机抽查1条小流域的重点措施(任务约0.5平方公里),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随机抽查2条侵蚀沟。对于2025年度省级核查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总体措施完成率低于90%的,相关县(市、区)抽查2条小流域。其余县(市、区)随机抽查1条小流域、1个侵蚀沟项目区。 2.2026年在建项目。2026年小流域治理项目和黑土区侵蚀沟治理项目分别随机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地区各抽查1个小流域或1个项目区。小流域抽查0.6平方公里,侵蚀沟项目抽查2条侵蚀沟。 (二)项目指导帮扶 中标单位负责聘请4名专家(前期工作、计划下达、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各1名),开展2个县的指导帮扶。具体承担专家在指导帮扶期间的专家费、交通费和住宿费。 2、项目范围 鞍山、本溪、丹东、辽阳、朝阳、葫芦岛等6市核查39.5平方公里以及宽甸县、绥中县等有关2县(市、区)的指导帮扶。 3、质量要求 项目实施具体要求参照《水土保持信息管理技术规程》(SL/T341-2021)执行。 4、项目主要成果 无人机核查项目以市为单位整理成果报告。工程项目指导帮扶工作,聘请前期工作、计划下达、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专家,配合水保中心印发“一市一单”整改通知。 5、其他 承担无人机航测和遥感影像解译评估任务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确保无人机飞行高度、飞行区域、航测内容符合国家规定,保证飞行及航测安全,并按合同约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上述航测及解译分析任务。任务完成后应及时移交所有数据及材料,所有成果所有权归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所有。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成果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3日18时00分至2026年08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开标地点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渠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文件下载、投标报名、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等事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组,各包组之间兼投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 024-62181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联系方式: 024-22514350-8008 邮箱地址: 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1310102000000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娜 电 话: 024-22514350-800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