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6]-00119号-HRTH-2026-0803-008CG 项目名称: 中共辽源市委办公室2026年机关食堂整体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元): 2750000 最高限价(元): 27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中共辽源市委办公室2026年机关食堂整体外包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27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食堂整体外包服务 备注: 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周期一年(前1个月为考核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中标资格)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服务团队人数不得低于10人,须提供人员有效期内健康合格证及劳动(或聘用、劳务)合同等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若投标人在2025年7月1日至今日期间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纳税及社保: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信誉要求:(1)对“信用中国”网站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④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中国裁判文书网”⑤企业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提供加盖公章并法人签章的承诺函; 7.其他要求:(1)近三年在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公章并法人签章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至 2026年08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 龙山区辽源市齐宁路655号开标室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3.当有效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辽源市委办公室 地 址: 吉林省辽源市辽河大路4227号 联系方式: 13634472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宏瑞天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新兴大路2附房107号 联系方式: 13504375759 项目联系人: 王亚芬 初审: 吕洋 复审: 王亚芬 终审: 白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