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000-SOHO-G2026-0044 项目名称: 江苏省人民医院热蒸汽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8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01 热蒸汽治疗设备 1套 人民币 180万元 接受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机房。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者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10%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支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策。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20%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人近 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如被授权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返聘合同、待遇发放证明等) 。 2 .投标人所投设备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须提供3C证书,投标时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3 .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范畴内的设备,须具备以下特定资格: 3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3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3 .3若投标人为生产商 \ 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投标时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3.4 .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范畴内的设备,需提供证明文件(本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承诺书)并加盖电子公章。 4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如果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如下授权文件之一: 4 .1 .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 .2 . 制造商的国内控股子公司或代理人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 .3 . 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该区域代理商给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 4 .4 . 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 方式: 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2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 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 、 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 (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 8 号 )、(财库[2019]1 9 号 );支持国办发〔2025〕34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 22 ]4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 68 号 );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 等政策。 4 、本项目不收取 投标 保证金。 5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 CA和办理电子签章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7.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3 、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00号 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025-683064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苏豪国际广场北园(原舜天集团)C座617室 联系人:张宁珊、吴志叶、黄琳霖、朱笑青 联系电话:025-52875936、5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宁珊、吴志叶、黄琳霖、朱笑青 电话:025-52875936、5975 附件: JSZC-320000-SOHO-G2026-0044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