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800-01809 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考场考试设备更新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货物名称 采购需求 数量 手动挡考试车 1、★车身结构:4门5座、白色车2、★能源类型:汽油3、★环保标准:国VI4、长*宽*高(mm):≥4500*1700*14505、★轴距(mm):≥26006、最大功率(KW)/最大扭矩(N.m):≥80/1407、WLTC综合油耗(L/100KM):≤6.58、★变数箱:手动挡9、★驾驶模式:经济模式、教学模式10、★整车质保:≥3年或10万公里11、★驾校配置:副制动装置、辅助喇叭开关、辅助后视镜、加装考试车顶灯12、★须粘贴考试用车车贴13、悬架类型:前麦弗逊独立悬架,后扭力梁式非独立悬架14、主 / 副驾安全气囊15、胎压报警16、防抱死17、刹车辅助18、牵引力控制19、车身稳定性20、★每台车包含购置税21、★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22、★油车保养四年、更换机油机滤每7500-10000公里保养一次 3 手自一体考试车 1、★车身结构:4门5座、白色车2、★能源类型:汽油3、★环保标准:国VI4、长*宽*高(mm):≥4500*1700*14505、★轴距(mm):≥26006、最大功率(KW)/最大扭矩(N.m):≥80/1407、WLTC综合油耗(L/100KM):≤6.58、★变数箱:6挡手自一体9、★驾驶模式:经济模式、教学模式10、★整车质保:≥3年或10万公里11、★驾校配置:副制动装置、辅助喇叭开关、辅助后视镜、加装考试车顶灯12、★须粘贴考试用车车贴13、悬架类型:前麦弗逊独立悬架,后扭力梁式非独立悬架14、主 / 副驾安全气囊15、胎压报警16、防抱死17、刹车辅助18、牵引力控制19、车身稳定性20、★每台车包含购置税21、★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22、★油车保养四年、更换机油机滤每7500-10000公里保养一次 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5日08时30分至2026年08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ykzfcgk@163.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 市府路南66号交警支队东院 联系方式: 0417-2990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2972505 邮箱地址: 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10501108521000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先生 电 话: 0417-297250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