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60001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住院大楼及老工作区环境消毒与临床支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人来函更正。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4.1.2为满足医院全年365天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特殊要求,投标人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该项目各岗位的实际需求情况进行岗位人员配置和排班,并报采购人同意后执行。管理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周末休息日每日在岗人数最低不得低于总管理人数的30%, 服务人员在法定节假日每日在岗人数最低不得低于总服务人数的30%,服务人员在周末休息日每日在岗人数最低不得低于总服务人数的40%,具体可根据各个科室、区域的实际运行情况及需求进行调整 ,并报采购人同意,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服务需求,以上涉及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原则上不安排调休或补休,由投标人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足额支付服务人员加班工资。”更正为“4.1.2为满足医院全年365天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特殊要求,投标人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该项目各岗位的实际需求情况进行岗位人员配置和排班(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每日(班)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工作日全员正常上班,管理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周末休息日每日在岗人数最低不得低于总管理人数的30%, 服务人员(除管理人员外的全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每日在岗人数最低不得低于总服务人员数的30%,服务人员在周末休息日每日在岗人数最低不得低于总服务人员数的40%,具体工作时段和排班可根据各个科室、区域的实际运行情况及需求进行调整安排 ,并报采购人同意,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服务需求及项目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以上涉及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原则上不安排调休或补休,由投标人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足额支付服务人员加班工资。”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2.本项目备案号为:51018526210200004263[2026]00185,最高限价(控制价):33331000.00元。 3.付款条件说明:进度款,每月考核,按月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据实情况为分月结算。每月服务完成后,按照“服务质量考核原则”进行考核后计算月度服务费,在收到有效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月服务费用支付。 4.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电话:028-2722433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简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花园街医院路180号 联系方式: 028-27238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印鳌路159号 联系方式: 028-27028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捷 电话: 028-27028359 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