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QHD-DHZC-2026-014

二、项目名称

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辅助诊疗设施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广东华燊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大龙工业园1号 91440101799449916D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广东华燊实业有限公司 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辅助诊疗设施项目 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辅助诊疗设施项目(详见投标文件) 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辅助诊疗设施项目(详见投标文件) 1 4808816 4808816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建军(采购人代表)、王立红(评标委员会主任)、韩凤华、王向玲、刘倬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6897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24号文件相关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采购监督部门:盐山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6262952,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17332744800;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标人评审总得分:91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省盐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盐山县康复路34号 联系方式:0317-6212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2号塔子湖组团I地块S3栋办公A单元23层 联系方式:0317-6219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经理 电话:0317-6219528

十、附件

招标文件 中标结果公告 本国产品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国产品比例声明函 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