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B8S[2026]148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石河子市第三人民医院购置2026年高质量发展项目医学装备(第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二)评分标准-技术部分 技术参数(0-50分):供应商须对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所有条款逐条说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存在偏离等情况: (1)标注★号的条款,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全部满足所有技术参数条款,得50分。 (2)标注▲号的条款,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 2 分,扣完为止。 (3)对未做任何标注的一般技术条款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对上述内容的评审说明: 供应商应对“技术要求”中各项参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数中已明确证明材料形式的应按要求提供,参数未明确证明材料形式的应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原厂使用说明书做为证明材料,且均须在《技术响应偏离表》说明对该项参数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的具体页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或未按要求标注页码、或提供的证明资料内容与响应内容不一致、或提供多个证明资料佐证内容出现不一致、或照搬照抄招标参数未注明产品具体参数指标(或功能)的,均视为负偏离;其中,对标注★号的实质性条款出现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 技术参数(0-50分):供应商须对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所有条款逐条说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存在偏离等情况: (1)标注★号的条款,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全部满足所有技术参数条款,得50分。 (2)标注▲号的条款,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 2 分,扣完为止。 (3)对未做任何标注的一般技术条款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对上述内容的评审说明: 供应商应对“技术要求”中各项参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数中已明确证明材料形式的应按要求提供,参数未明确证明材料形式的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原厂使用说明书或响应产品彩页或功能截图、证书等证明材料,且均须在《技术响应偏离表》说明对该项参数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的具体页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或未按要求标注页码、或提供的证明资料内容与响应内容不一致、或提供多个证明资料佐证内容出现不一致、或照搬照抄招标参数未注明产品具体参数指标(或功能)的,均视为负偏离;其中,对标注★号的实质性条款出现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04日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石河子市第三人民医院(兵团职业病防治院、师市职业病防治院) 地 址: 石河子市东幸福路30号 联系方式: 0993-2618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市上海城C座9楼 联系方式: 15700970145、0993-6687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闫春艳、刘鑫悦、刘佳 电 话: 15700970145、0993-6687866 4.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财政局 地 址:石河子市北四东路1号党政服务中心 传 真: 联 系 人:八师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93-2605216、0993-2068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