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6210200031458-XM003 项目名称:2026年房山区中小学校装备提升预算项目(3) 预算金额:1500.261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00.261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分包项目名称 分包项目编号 采购包最高限价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2026 年房山区中小学校装备提升预算项目( 3 ) - 北京市房山区石楼中学等学校 110111262 10200031458-XM003-1 555.83499 1 批 北京市房山区石楼中学、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长沟中心小学、北京市房山区长沟中学、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南尚乐中心小学等学校中小学校装备提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 2026 年房山区中小学校装备提升预算项目( 3 ) - 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中学等学校 11011126210200031458-XM003-2 442.27057 1 批 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中学、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韩村河中心小学、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琉璃河中心小学、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中心小学、北京市房山区窦店第二小学等学校中小学校装备提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2026 年房山区中小学校装备提升预算项目( 3 )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第三中学等学校 11011126210200031458-XM003-3 502.15569 1 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第三中学、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外国语学校、北京市房山区良乡第三小学、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良乡中心小学(工商大学附属小学)等学校中小学校装备提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意:为保障项目顺利执行,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模式。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包的数量限制 : ( 1 )本项目 1-3 包中,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但其在上述包的范围内,最多中标包的数量为【 1 】个。 ( 2 )本项目按包号顺序评标,在前一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后续采购包的评审中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例如 : 投标人在 1 包中确定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在 2 包 -3 包的评审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 2 )根据财库〔 2016 〕 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 4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8-07 至 2026-08-13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2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只有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够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财库 (2019)9 号、财库 (2019)18 号 ) ; 1.2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财库 (2019)9 号、财库 (2019)19 号 ) ; 1.3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 ( 财库 [2007]119 号、财库 [2008]248 号 ) ; 1.4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6]125 号 ) ; 1.5 执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 财库 [2006]90 号 )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1.6 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 国办发 [2007]51 号 ) ; 1.7 执行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 财库 [2011]1244 号 ) ; 1.8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库 (2020)4 号 ) ; 1.9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68 号 ) ; 1.10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财库 [2017]141 号 ) ; 1.11 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 京财 (2022)1143 号 ) ; 1.12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 财库 (2022)19 号 ) ; 1.13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件有机化合物 (VOCs) 有关事项的通知》 ( 京财采购 (2020)2381 号 ) 。 1.14 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 [2023]637 号)执行。 1.15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库〔 2021 〕 35 号 )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 / 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响应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 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 / 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项目联系人:董燕飞、鲍云龙、侯菲、林禹 电 话: 15600555907 68803100 4. 投诉处理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执行; 5. 本项目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 [2026]156 号 本项目意向公开时间: 2026 年 5 月 27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本级事业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大街9号 联系方式:白志国,69315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普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东街33号院1号楼7层701-08室 联系方式:董燕飞、鲍云龙、侯菲、林禹 ,15600555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燕飞、鲍云龙、侯菲、林禹 电 话: 15600555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