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BLG2026-20.1B1 项目名称:岚皋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绩效运营管理一体化战略合作伙伴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绩效运营管理一体化战略合作伙伴): 合同包预算金额: 4,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岚皋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绩效运营管理 一体化战略合作伙伴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42个月内完成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绩效运营管理一体化战略合作伙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绩效运营管理一体化战略合作伙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开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开标截止前6个月内其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 2026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 2026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书面声明:(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3.7信用记录: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3.8承诺书:(1)供应商与其他投标单位无交叉控股股东、无交叉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涉嫌联合围标、串标行为,无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采购人职工及其亲属投资开办的企业参与本医院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至 2026年08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开标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 .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 年第 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 号)。 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 办发〔2025〕34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网上投标确认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文件获取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V1.0、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新点工程),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4、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岚皋县医院 地址: 陕西岚皋城关镇新街19号 联系方式: 0915-2521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盛鑫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28层K座 联系方式: 029-81873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兴华 电话: 029-81873383 陕西盛鑫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6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