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ZJZX-2026033G
二、项目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初中小学食堂人员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203000(元) 浙江鼎新鲜餐饮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联丰村综合楼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初中小学食堂人员服务 初中小学食堂人员服务 负责学校学生、教职工工作日早、中餐和周末(如需)就餐服务以及开学季、六一节、校庆日及其他传统节日等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特色餐饮服务;非工作日的学生文化学习、训练、竞赛、等需要的食堂就餐服务工作;会议客饭用餐服务(含非工作日),点心、水果等食品的清洗、发放等工作及食堂内外一切环境卫生工作,如碗盆的洗涤、消毒工作,台面、库房、食堂门窗、地面的保洁等工作。 按五常法要求、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创阳光厨房标准做好食堂所有的卫生和设备管理工作。配合防疫工作要求做好服务。 一年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星级酒店餐饮要求、国家公共场所卫生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堂“五常法”管理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涛,胡建国,唐果,周佩珍,周亚芬(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浙价服【2003】77号文件、浙价服【2009】84号文件及浙价服【2011】15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70%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浙价服【2003】77号文件、浙价服【2009】84号文件及浙价服【2011】15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70%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1636.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 地 址: 兵马司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周亚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62391976 质疑联系人: 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62391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公共培训平台大楼A座111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毛建华、徐锦峰、张小燕、方悦、胡月月、朱梅黎、沈诗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2825199,15258368500 质疑联系人: 俞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802680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余姚市财政局 地 址: 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 传 真: / 联系人 : 519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553033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604.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