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0634-264XZ1ZF0131
二、项目名称
自治区物业服务管理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及宣贯培训委托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物业管理协会 中山路462号联合办公大楼A座14层 报价:60000.00(元) 72.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自治区物业服务管理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及宣贯培训委托服务项目 自治区物业服务管理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及宣贯培训委托服务项目 编制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评估 1.文献研究与政策梳理。系统收集国家和自治区层面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梳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 2.开展实地评估。调研应覆盖十四个地州市,每个地州市选取不同类型住宅小区(包括商品房小区、老旧小区、保障房小区等)。 合同签订后一百二十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具体进度节点: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完成文献梳理;五十日内完成座谈会组织;六十五日内完成实地调研和数据分析;八十五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初稿;一百二十日内提交最终成果。采购人认可供应商通过已建成的行业联系网络进行高效调研的方式,相关时间投入不作为进度拖延处理。 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供应商为行业协会,其掌握的会员单位商业秘密(如经营数据、投诉信息等)应按照协会章程及法律规定进行脱敏处理。采购人允许采用脱敏后的汇总统计口径提交数据成果,无需提供单个企业的原始明细。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艳,李红灵,陈强(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方向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支付,在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7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9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保障和房屋安全服务中心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A座1405室 联系方式: 0991-2312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15099608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晗 电 话: 15099608180 2026年06月26日 2026年07月08日 1 附件信息: 自治区物业服务管理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及宣贯培训委托服务项目.doc 972.9K 中小企业声明函 139.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