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ZJ26K-004-ZK号 项目名称: 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康复、心理等临床专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2512200 最高限价(元): 5805200,1050000,4200000,1457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康复科设备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8052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康复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临床心理设备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临床心理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肾病风湿设备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2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肾病风湿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泌尿设备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57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泌尿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2、3、4,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及配套安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 1,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及配套安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供应商应对其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清晰度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至 2026年08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设备。凡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主通过新疆CA官方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适用于政采云平台的CA数字证书。若已持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联系新疆CA办理电子证书增发手续,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关投标费用。 (3)各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完成新疆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手续,并成功申领CA数字证书。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下载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时建议采用WIN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客户端相关问题请咨询新疆政府采购网服务热线:400-881-7190。 (5)开标时供应商须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原制作电脑,电脑需提前配置浏览器(建议采用谷歌浏览器)以便解密操作。 (6)投标保证金须于开标前汇入指定账户,汇款凭证用途栏须明确标注项目信息。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7)关于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咨询,可通过以下途径自助查询:政采云新疆专区: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政采云帮助中心(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自助查询未解决的问题可联系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支持。 (8)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提交CA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查阅或篡改文件内容,不存在泄密风险。(请严格遵循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及上传文件) (9)投标文件须包含合并成册的"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与"商务及技术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以jmbs格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正本扫描件)。 (10)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喀什市人民医院 地 址: 喀什市朝阳路181号 联系方式: 18199596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城东大道63号陕西企业总一栋21层部大厦2104-1室 联系方式: 13657516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邬银银 电 话: 13657516629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喀什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康复、心理等临床专科设备采购项目8-6.docx 478.1K 转PDF_WPS扫描件_公平竞争审查表-中小微企业政策-喀什市人_2026-06-0911·42_260609.pdf 1.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