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目编号 : JSZC-320506-SZYC-K2026-0010 项目名称: 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 预算金额: 0.000800万元(采购包1:0.000100万元;采购包2:0.000100万元;采购包3:0.000100万元;采购包4:0.000100万元;采购包5:0.000100万元;采购包6:0.000100万元;采购包7:0.000100万元;采购包8:0.000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第1-5包医疗类:按苏州市医保局更新《苏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所有康复服务项目均严格遵循苏州市医保局等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相关规定执行,统一按照医保定价标准收费。 第6-8包教育类:以附件《城区教育康复定点机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收费项目机最高限价清单(试行)》(附件五)作为相关康复项目的基准单价,在此基础上报固定折扣(固定折扣=系统中的“1-优惠率”,下同),固定折扣最高限价为100%,结算单价=基准单价*固定折扣。并按《关于优化调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苏残字〔2024〕75号)(附件一)相关补助标准作为单月补助上限,后续如市残联就此文件或相关康复项目单价、时长等作相应调整,参照执行,机构原承诺的折扣予以保留。 采购需求: 苏州市吴中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共分八个分包,其中医疗类 5 个类别,教育类孤独症、智力、听力语言 3 个类别: 第一包: 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医疗类) ,人民币壹元整; 第二包:智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医疗类) ,人民币壹元整; 第三包: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医疗类) ,人民币壹元整; 第四包:肢体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医疗类) ,人民币壹元整; 第五包:视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医疗类) ,人民币壹元整; 第六包: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教育类) ,人民币壹元整; 第七包:智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教育类) ,人民币壹元整; 第八包: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教育类),人民币壹元整。 合同履行期限: 自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签订后2年。 本项目( 是 /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 ( 1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4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5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 )机构资质:提供用于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的机构需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和孤独症)相关内容。从事医疗康复的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从事教育康复的视力康复服务机构应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殊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除外,其它从事教育康复的(听力语言、肢体、智力和孤独症)康复服务机构应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资质。 2 )消防建设:提供用于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机构的消防建设达标规定应符合《苏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 2024 年版)》中的消防建设达标规定: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住建部第 58 号令) 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 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中建筑面积应不小于 700 平方米(其中视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机构中的建筑面积应不小于 100 平方米)。 3 )环境要求:提供用于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的环境要求应满足有与收训规模相适应的独立、安全、相对稳定的房屋,并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 50 米以内无污染、噪音影响。平房有独立院落,多层建筑宜设置在三层及以下。不应与易爆、易燃等危化品生产、储存、装卸场所相邻,应远离高压线、垃圾站及大型机动车停车场。生活用房应设在建筑的底层,设有独立出入口;有独立的室外活动场地。生活用房和室外场地与其他建筑部分采取隔离措施,配备防止物体坠落设施,光照充足,通风良好。 ( 需提供承诺函、图片等其他证明资料 ) 4 )人员资质:从事医疗康复的机构应至少配备 1 名相关领域医生,多点执业医生除外(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国家卫健委官网上医生执业注册信息查询结果) 1 名康复治疗师(提供康复治疗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教育康复的机构应至少配备 2 名相关领域康复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康复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机构内职工总数的 70% (如是综合性康复 / 医疗机构,应不低于从事该类别服务人员总数的 70% )。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指医生(多点执业医生除外)、康复治疗师、康复教师,视力类别含光学验配技术人员,听力语言类别含助听器验配师。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 系统 方式: “苏采云”系统自行报名并下载征集文件。 售价: 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征集文件获取流程:网上报名获取 ( 1 )申领 CA 证书 供应商进入“江苏政府采购”官网首页 - “苏采云” - 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 点击“新 CA 办理指南”。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数字证书 CA 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 2 )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江苏政府采购”官网首页 - 点击“苏采云” - 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 点击“供应商”。插入 CA 证书登录 - 点击“项目参与” - 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 - 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 - 填写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 - 点击“电子签章” - 点击“提交”。 (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 4 )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kedt ”)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 ( 5 )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 6 )供应商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应准时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网上远程参加开标,并完成解密和最后报价等程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 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如为多标段的项目,请仔细查看每个标段的操作情况。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2 、在网上报名或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18261002950 ; CA 技术咨询电话: 400-608-6099 ;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 025-83633811 、 025-83633812 、 15380932027 、 13675197356 ;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 13914088964 、 18261002950 、 0519-86722802 ;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 、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5 、政府采购监管电话: 0512- 65283947 。 6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 中国政府采购网 ,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 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单位地址:吴中区苏苑街124号 联系人:华艳 联系电话:0512-65859115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 联系人:陶元倩,陈莉,李佰通 联系电话:0512-6515920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元倩,陈莉,李佰通 电话:0512-65159202 附件: JSZC-320506-SZYC-K2026-0010征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