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41966 项目名称: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服务采购项目 举办单位:主办单位为省委宣传部、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协办单位为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文联。 举办时间:2026年8月底—10月初;开幕式2026年8月28日(辽宁大剧院),闭幕式2026年9月底—10月初(辽宁大剧院),美术展览展期不少于6周。 实施地点:辽宁大剧院、辽宁美术馆及指定剧场、会议场地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 ★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总体要求 实施场地租赁、作品线上线下征集、初评复评、专业装裱、全域运输、标准化布展、6周展期运维、画册印制、撤展复原、作品无损返还全链条一体化服务;建立作品出入库、运输、保管全流程台账,杜绝作品破损、丢失、污损。主展区为辽宁美术馆,展期不少于6周,展出全省原创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约200件。 (二)场地租赁服务 承租辽宁美术馆4个标准展厅,租期6周,包含展厅基础照明、基础安防、公共区域使用权限,展厅日常基础保洁、基础安保配套。 (三)人员、物料及配套全流程服务 1.专家评审服务 (1)初评专家12人,2天评审劳务;复评专家9人。 (2)提供评审场地、打分表、登记台账、作品标签等全套评审物料。 2.作品收件、退件配套 全省各地作品统一接收、分类登记、打包防护、活动结束后无损寄回 / 送还,配套防护包装、物流耗材。 3.专业布展、撤展服务 作品专业装裱、悬挂装置、展墙调整、展具布置;活动结束后全部作品拆除、打包、展厅复原清理。 4.展陈视觉设计物料 整体展览空间设计、主视觉海报、作品展签、前言、灯箱、主题喷绘等全套设计制作安装。 5.美术展览开幕式配套 开幕式场地布置、背景音乐、礼仪人员、启动道具、现场物料等全套服务。 6.展期运维、宣传、作品修复 展期日常巡查、作品轻微破损应急修复、线下导视宣传、展厅维护耗材。 (四)履约标准 1.艺术品出现损坏、丢失由中标服务商全额赔付。 2.作品出入库一物一档,台账清晰可追溯,返还作品外观状态与接收时一致。 3.展期每日安排专人展厅巡检,及时处理展陈故障、作品安全隐患。 4.展览画册、宣传物料在开展前3个工作日全部制作到位交付。 ★

三、交付成果要求

文字成果:全套活动实施方案、展陈设计图纸、评审台账、活动总结报告; 影像成果:活动照片、剧目演出视频素材; 实物成果:宣传画册、海报、展签、会议物料、展览配套实物全部移交采购人归档。 ★

四、人员要求

中标人须组建固定专项服务团队,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核心岗位人员。 ★

五、安全与保险要求

1.现场施工、展览布置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中标供应商负责投保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覆盖全部活动周期。 ★

六、其他要求

1.中标人服务全过程严格服从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组委会统一调度、方案审定,所有流程、展陈设计须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落地实施。 2.项目所有视觉设计、影像素材、文字资料知识产权归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所有,采购人可无偿用于全省文旅宣传、档案留存。3.投标人报价包含人工、设备、运输、搭建、物料、保险、宣传、后勤、税费、应急备用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能够承接本次全部服务采购内容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7日17时00分至2026年08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加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请自备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到后,代理机构不做线下提醒,供应商可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解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解密后务必及时完成报价信息确认操作,以免影响项目进度。唱标环节需及时完成对其他供应商报价的确认操作。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 024-24854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合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 联系方式: 024-22845028 邮箱地址: shenyanghaoxiang@126.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合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92001040022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宇 电 话: 024-2284502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