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323-003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农村集体资产精准清查大数据监督系统运行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公开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响应表”中第2条服务内容增加
“2.7、供应商需完成数据采集工作,派遣技术人员驻乡镇现场办公,辅助各村完成地块分割、信息录入、要件上传、合同关联等系统操作类工作,辅助完成一村一策的系统上传与执行配置工作”。
二、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年8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6年08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7日17时4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具体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 2、本项目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磋商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外,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需加密处理),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Y7862678@163.com,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为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开评标,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需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如磋商会议开始后30分钟内供应商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为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报价,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岫岩满族自治县锦丝路一段二号 联系方式: 0412—7768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强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阜昌办事处城东社区玉峦湾西区E1-3号楼1-2层108铺 联系方式: 0412-7862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畅 电 话: 0412-786267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