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0120260002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原采购文件部分内容有误,现需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附件《物业服务管理标准细则》中“
二、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30 分) -3 、”内容为:采购人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现更正为:采购人报修 1 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采购文件中凡涉及该附件之处,均以本次更正公告重新上传的更正版附件为准。 (二)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1. 服务内容要求”中“ 2. 服务要求 -10 、”内容为:若成交供应商抵扣的物业服务费用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 现更正为:若成交供应商抵扣的物业服务费用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 (三)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1. 服务内容要求”中“ 5. 服务标准(按“考核办法”《物业服务管理标准细则》 ( 详见附件)实施考核验收) -5 、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3 )”内容为:采购人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现更正为:采购人报修 1 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四)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2. 商务要求”中“ 5. 付款进度安排 -3 、 4 、”内容为: 3 、进度款付款条件:第二季度采购人根据本季度的验收和考核结果据实结算支付,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考核评分 90 分以上全额支付,考核评分在 90 分以下,根据考核办法对照相应考核分支付标准据实支付)(例:本季度考评分为 85 分,则实际结算费用 = 合同总价 X20%X95% ))。达到该付款条件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0% 。 4 、进度款付款条件:第二季度采购人根据本季度的验收和考核结果据实结算支付,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考核评分 90 分以上全额支付,考核评分在 90 分以下,根据考核办法对照相应考核分支付标准据实支付)(例:本季度考评分为 85 分,则实际结算费用 = 合同总价 X20%X95% ))。达到该付款条件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0% 。 现更正为: 3 、进度款付款条件:第三季度采购人根据本季度的验收和考核结果据实结算支付,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考核评分 90 分以上全额支付,考核评分在 90 分以下,根据考核办法对照相应考核分支付标准据实支付)(例:本季度考评分为 85 分,则实际结算费用 = 合同总价 X20%X95% ))。达到该付款条件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0% 。 4 、进度款付款条件:第四季度采购人根据本季度的验收和考核结果据实结算支付,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考核评分 90 分以上全额支付,考核评分在 90 分以下,根据考核办法对照相应考核分支付标准据实支付)(例:本季度考评分为 85 分,则实际结算费用 = 合同总价 X20%X95% ))。达到该付款条件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0% 。 (五)原采购文件附件《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草案)》中“附件 1- 物业服务管理标准细则 -
二、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30 分) -3 、”内容为:采购人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现更正为:采购人报修 1 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224号 联系方式: 0833-240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6幢智创SOHO A座三层至七层 联系方式: 0833-2105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老师 电话: 0833-2105903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8月0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