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人社中心办公楼食堂招标 供应商名称:盘锦锦民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创新街道鹤鸣社区市府大街18号区政府办公大楼7楼 中标(成交)金额:18(元) 评审总得分:8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人社中心办公楼食堂招标 服务类 名称:人社中心办公楼食堂招标(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一)用餐情况及食堂建筑面积 1、用餐人数约100人。 2、食堂建筑面积580平方米。 (二)预算金额餐食标准 1、预算金额45.62万元。 2、每周一早至周五中午,每周5天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三)供餐标准 本项目采用分餐制,即统一伙食标准,由食堂提供统一饭菜。 1、早餐4元,每天须保证有蛋类或带馅面食一样,蔬菜或蛋类炒饭,两样咸菜(熟菜),粥,汤。 2、中午餐14元,两荤六素,荤菜肉类占比不低于(35%-40%)、中餐须有一菜加大量,备用添加,保障吃饱。每周菜,根据营养餐谱不能重样。 3、每周五递交采购单位下一周的菜谱,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执行。 4、就餐时间:早餐7:30-8:20,午餐11:30(就餐时间以采购方实际情况为准)。 (四)承包方式:采取委托经营服务模式。
五、服务人员与保障要求
1、食堂人员要求。食堂厨师2人或2人以上:男女不限,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懂得食品的营养搭配,3 年(含)以上大灶和小灶工作经验。中标人应定期对厨师进行菜品培训及经验交流,如测评对菜品口味满意度不到百分之70,中标人应及时更换厨师。面点师1人或以上:男女不限,3年(含)以上面点经验,掌握多种面点技术,如蒸食,烙饼,烤制糕点等多种风味面食,对精细搭配、营养有一定研究。 2、食堂所有员工由中标人进行日常工作安排及考核管理。 3、食堂所有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 4、中标人应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及采购团队,中标人应具备掌控物料采购价格、制订食堂饮食标准、营养餐食菜品的能力。 5、中标人必须委派食堂管理人员在2人以上(含2人),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符合劳动法用工要求,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现从事餐饮经营管理工作且具有3年以上(含3年))符合从事餐饮业健康要求。 6、中标人无不良社会记录。 原则上不允许中标人频繁调换管理岗位人员,工作需要等原因需调换人员的,要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换。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由公司以及法人授权,并将授权书上交甲方备案。 7、中标人所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及保险证明,复印件须交采购方备案。 服务要求
五、服务人员与保障要求
1、食堂人员要求。食堂厨师2人或2人以上:男女不限,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懂得食品的营养搭配,3 年(含)以上大灶和小灶工作经验。中标人应定期对厨师进行菜品培训及经验交流,如测评对菜品口味满意度不到百分之70,中标人应及时更换厨师。面点师1人或以上:男女不限,3年(含)以上面点经验,掌握多种面点技术,如蒸食,烙饼,烤制糕点等多种风味面食,对精细搭配、营养有一定研究。 2、食堂所有员工由中标人进行日常工作安排及考核管理。 3、食堂所有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 4、中标人应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及采购团队,中标人应具备掌控物料采购价格、制订食堂饮食标准、营养餐食菜品的能力。 5、中标人必须委派食堂管理人员在2人以上(含2人),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符合劳动法用工要求,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现从事餐饮经营管理工作且具有3年以上(含3年))符合从事餐饮业健康要求。 6、中标人无不良社会记录。 原则上不允许中标人频繁调换管理岗位人员,工作需要等原因需调换人员的,要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换。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由公司以及法人授权,并将授权书上交甲方备案。 7、中标人所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及保险证明,复印件须交采购方备案。 ★
六、项目要求及经营方式
1、承包期内中标人要保证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承包期间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中标人负责维护,需要更换的低值物件,由中标人承担,大件设备确因自然老化无法继续维修使用的,由中标人提交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添置。包括不限于房屋装修等。 2、每月月出5号前进行对账核对,按每月月中前进行结算。 3、中标人在采购人领导下承包经营管理采购人食堂,由中标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服务质量。 4、采购人为中标人提供厨房,餐厅,全套的厨房及餐厅设备和消防设施及水电(燃气费除外)。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在采购单位年度预算资金能够保证且需求不变的前提下,可按年度实施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二年。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在采购单位年度预算资金能够保证且需求不变的前提下,可按年度实施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二年 服务标准:本公司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各项要求,完全能够达到采购人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德才、李宝峰、赵旭普、马丽(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人社中心办公楼食堂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规定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的30%收取(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05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道金城路200号 联系方式:18642720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与工业街交汇处,天龙制药园南侧4-7号 联系方式:151427652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娇娇 电 话:1514276524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人社中心办公楼食堂招标.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人社中心办公楼食堂招标 供应商名称:盘锦锦民餐饮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_01.png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