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330127261360010000109-ZJJAZF[2026]3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淳安县湖区无人机路线信号覆盖租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团队人员 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网络工程师证书、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0.5分,最高2分。 项目售后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信息技术)职称及以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中级及以上通信工程师证书、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得0.5分,最高2分。 项目团队成员拟派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售后负责人除外)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网络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2分,同一人不重复得分。 注:要求以上人员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工程师(信息技术)职称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高2分。 项目售后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通信工程师证书、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高2分。 项目团队成员拟派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售后负责人除外)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网络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2分,同一人不重复得分。 注:要求以上人员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淳安县公安局 地 址: 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徐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89602464 质疑联系人: 方明良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9602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淳安县青春路2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吴宝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65066887 质疑联系人: 王兴 质疑联系方式: 0571-6506688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7227671,0571-8780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