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381-02083 项目名称:海城市污泥应急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9250800.00 最高限价(元):298.00 采购需求: 查看 海城市污泥应急处理处置服务项目(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招标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均无异议可以续签合同,累计签定期限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7日08时30分至2026年09月0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鞍山市海城市卫士南路19号 联系方式: 0412-3299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 联系方式: 0412-3161688 邮箱地址: lnwddlgs@163.com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市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921003010024138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里志鹏 李佳聪 电 话: 0412-316168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