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BZXHPJ-20260817 (招标文件编号:BZXHPJ-20240817)
二、项目名称
盘山气象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芸瑞达气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互联网创业大厦TL-5211 中标(成交)金额:13.6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芸瑞达气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盘山气象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盘山气象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平台功能包括:本地地理信息制作,实况站点要素统计,雷达数据处理及展示、智能网格预报展示、风云4B卫星数据、中小河流数据监控、实况要素报警、基础数据维护、本地服务产品制作、日历展示历史同期灾害性天气、区域站数据质量监控、降水实况色斑图制作等内容及其他相关服务 1.本地地理信息制作:完成盘山县全域地理底图搭建、行政区划标注,同步实现三区联防分区图星绘制、边界划定与可视化展示等; 2.实况站点要素统计:汇集盘山县所有自动气象监测站点数据,实时统计、刷新区域降水量、气温等气象实况要素,支持数据可视化展示; 3.雷达产品叠加:接入全国气象雷达回波拼图数据,实现雷达回波产品与盘山县本地地理地图精准叠加展示,直观监测区域对流系统等移动变化情况; 4.智能网格预报展示:对接省级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产品,动态展示未来短、中、长期天气演变她势; 5.卫星产品展示:接入中国气象局官方气象卫星监测产品,动态监测云系生成、发展、移动及消散走势,精准研判大范围天气系统变化态势; 6.中小河流数据监控:聚焦盘山县境内受气象降水影响的中小河流及重点流域,搭建流域气象水文监控模块,实时关联降水实况,预报数据,监测流域面雨量等; 7.实况要素报警:自定义气温、降水、大风等各类气象实况要素预警阈值,当监测数据达到预设阈值时,平台自动触发弹窗预警提示; 8.基础数据维护:搭建平台专属基础数据库,实现盘山县行政区划、地理地貌、监测站点、流域水系、防灾责任区域、应急点位等基础地理与防灾数据的统一录入、更新、修改、删除及备份管理; 9.本地服务产品制作:依托实况数据、预报数据,快速自动化生成雨情等服务产品; 10.日历展示历史同期灾害性天气:搭建盘山县历史灾害性天气专属数据库,归集历年同期暴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数据,支持日历式精准调取、查询展示; 11.区域站数据质量监控:对盘山县所有区域自动气象站点的数据传输状态、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智能识别站点断传、缺测等问题; 12.降水实况色斑图制作:基于全域自动站降水实况监测数据,自动生成降水实况色斑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1.本地地理信息制作:完成盘山县全域地理底图搭建、行政区划标注,同步实现三区联防分区图星绘制、边界划定与可视化展示等; 2.实况站点要素统计:汇集盘山县所有自动气象监测站点数据,实时统计、刷新区域降水量、气温等气象实况要素,支持数据可视化展示; 3.雷达产品叠加:接入全国气象雷达回波拼图数据,实现雷达回波产品与盘山县本地地理地图精准叠加展示,直观监测区域对流系统等移动变化情况; 4.智能网格预报展示:对接省级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产品,动态展示未来短、中、长期天气演变她势; 5.卫星产品展示:接入中国气象局官方气象卫星监测产品,动态监测云系生成、发展、移动及消散走势,精准研判大范围天气系统变化态势; 6.中小河流数据监控:聚焦盘山县境内受气象降水影响的中小河流及重点流域,搭建流域气象水文监控模块,实时关联降水实况,预报数据,监测流域面雨量等; 7.实况要素报警:自定义气温、降水、大风等各类气象实况要素预警阈值,当监测数据达到预设阈值时,平台自动触发弹窗预警提示; 8.基础数据维护:搭建平台专属基础数据库,实现盘山县行政区划、地理地貌、监测站点、流域水系、防灾责任区域、应急点位等基础地理与防灾数据的统一录入、更新、修改、删除及备份管理; 9.本地服务产品制作:依托实况数据、预报数据,快速自动化生成雨情等服务产品; 10.日历展示历史同期灾害性天气:搭建盘山县历史灾害性天气专属数据库,归集历年同期暴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数据,支持日历式精准调取、查询展示; 11.区域站数据质量监控:对盘山县所有区域自动气象站点的数据传输状态、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智能识别站点断传、缺测等问题; 12.降水实况色斑图制作:基于全域自动站降水实况监测数据,自动生成降水实况色斑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志娜、赵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特别说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及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气象局 地址:盘山县城府前大路南侧(外环路西侧) 联系方式:蔡昕哲、15184256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璧城康桥K区S1#1-4室 联系方式:张工、13842722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384272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