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1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农业大学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 中标(成交)金额:6,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3.5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1包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C02060000培训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 “头雁” 项目实施目标,重点遴选干得好、有潜力、能带动的乡村产业带头人,从严落实认定标准、规范遴选流程,严把人选入口。 培育对象总体要求为从事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具备较强联农带农能力。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55 周岁以下,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诚信守法,群众口碑良好。遴选范围涵盖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种养大户等,原则上不吸纳省级及以上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 服务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人才函〔2026〕6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6〕211号)要求,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培育辽宁“头雁”学员300人。 服务时间:1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艳国、丛焱、张春凡、闫承瑶、王威(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组均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30%收取。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6,0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7-1号 联系方式:024-67999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瑞国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17-16室 联系方式:024-82514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肇钰 电 话:024-82514500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发售版】 辽宁省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