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龙泉市城区雨污混接溯源排查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2800000 .00 最高限价(元): 2800000 .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龙泉市城区雨污混接溯源排查采购项目 数量: 1项 预算金额(元): 2800000 .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龙泉市城区雨污混接溯源排查采购项目 。 详见 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无 合同履约期限: 按第二章采购需求执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人民法院系统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 7 月 17 日 至 2026年 8 月 6 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投标人 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
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 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26年 8 月 6 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 8 月 6 日 0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 : 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泉市贤良路 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 投标人 认为 招标文件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 招标文件 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 招标文件 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个工作日内,对 招标文件 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 投标人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4.1 本项目的更正、终止、澄清 (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 4.2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根据 “浙江省政府采购融资畅通工程”,鼓励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和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有效缓解资金难题。